關于《呼和浩特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 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的函
關于《呼和浩特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 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的函
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管理方式,集聚國內外優勢科技創新資源,實現呼和浩特市六大產業“卡脖子”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創新,參照《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辦法》(內科發規字〔2021〕13號),制定《呼和浩特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辦法》,現公開征求各有關單位意見,請相關單位提出修改意見,并將反饋意見蓋章文件于9月30日17:00前反饋我局,逾期視為無意見。
聯系人:王秀云? 陶文靜
電話:6621151?? 15847112297
傳真:6373671
郵箱:kjjzlgh@163.com(科技局戰略規劃首字母)
附件:《呼和浩特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條? 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優化科技計劃項目組織管理方式,集聚國內外優勢科技創新資源,實現呼和浩特市六大產業“卡脖子”實現關鍵核心技術突破創新,促進產業鏈與創新鏈深度融合,提高創新鏈整體效能,參照《內蒙古自治區科技計劃“揭榜掛帥”實施辦法》(內科發規字〔2021〕13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揭榜掛帥”是指由技術供需雙方提出具體技術研發需求和成果轉化需求,由政府提供對接平臺,通過公開發榜等形式,推動技術供需雙方形成實質性合作,加快解決技術難題和轉化科技成果,并予以立項、給予經費資助的新型科技計劃項目組織模式。
第三條通過“揭榜掛帥”組織實施的科技計劃項目(以下簡稱“揭榜掛帥”項目)須聚焦呼和浩特市“六大產業”集群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需求,旨在調動企業、高校、科研機構等各方面力量,開展技術攻關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第四條“揭榜掛帥”項目包括技術攻關類、成果轉化類項目兩類。技術攻關類項目所提出的需求應聚焦我市產業發展的關鍵核心技術、“卡脖子”技術、前沿技術等,應有助于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帶動提升我市乃至自治區相關產業的技術應用水平;成果轉化類項目所提出的成果須具備轉化應用或產業化條件,符合呼和浩特市企業和產業創新發展需求。
(一)技術公關類
技術攻關“揭榜掛帥”項目,主要由呼和浩特市各行業主管部門、產業頭部企業、重點企業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難題或重大需求,通過市科技局組織發榜,由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或創新聯合體(不包括發榜企業下屬單位)進行揭榜攻關。
(二)成果轉化類
成果轉化“揭榜掛帥”項目主要針國內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校、科研機構、科技型企業的重大科技成果,通過市科技局組織發榜,由區內有技術需求和應用需求的企業進行揭榜轉化,揭榜企業技術支撐不足的可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承接,但應以企業為主。
第五條技術攻關類項目的技術需求方應是呼和浩特市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一)一般應為行業或領域內有較大影響和規模的頭部企業或重點企業等,通過發榜的方式征集科技需求解決方案,開展聯合攻關。
(二)技術需求方是研發投入的主體,“揭榜掛帥”項目立項后,市財政科技資金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
第六條技術攻關類項目技術供給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緊密結合技術需求方提出的技術難題或重大需求,提出攻克關鍵核心技術的可行性方案。
(二)具有能協助技術需求方完成技術應用落地實施的相關經驗與支撐隊伍。
(三)鼓勵與市人民政府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的合作主體揭榜攻關。
第七條?成果轉化類項目技術供給方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所提出的擬轉化成果符合呼和浩特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布局,具有明確的應用方向,能夠對呼和浩特市產業轉型升級發揮關鍵推動作用。
(二)對擬轉化成果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三)擁有成果轉化的技術服務團隊或能夠支撐轉化的第三方機構,能主動參與和協助轉化。
第八條成果轉化類項目技術需求方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擁有較強的成果轉化人才團隊,能夠配合形成符合實際、科學合理的成果轉化方案。
(二)能夠提供成果轉化所需的資金、場地、市場對接機制等配套條件。
(三)積極開展示范應用,努力擴大經濟、社會效益。
第九條“揭榜掛帥”項目管理一般包括需求征集、需求論證、發布榜單、申請揭榜、評審推薦、組織對接、揭榜公示、項目立項、實施管理、績效評估等關鍵環節。
(一)需求征集。市科技局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符合我市產業發展關鍵核心技術需求,長年征集,定期組織篩選。技術攻關類技術需求或成果轉化類技術供給方長年申報擬解決的技術難題或擬轉化的科技成果,主要包括:背景、擬解決的關鍵技術及其指標、成果轉化內容與形式、時限要求、項目研發總投入及對供需雙方的要求、產權歸屬、利益分配等內容。
(二)組織論證。針對供需雙方的申報所提要求,市科技局經初步篩選,組織相關專家對征集的技術需求進行專家論證并凝練榜單,征求各相關部門意見后,確定榜單。
(三)發布榜單。市科技局會同申報單位研究確定有關需求,向社會公開發布榜單。
(四)組織揭榜。各有關單位按照榜單要求,可單獨或聯合其他單位組建創新聯合體共同揭榜,填報實施方案及相關材料。
(五)評審推薦。市科技局組織有關專家對揭榜方的資質條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進行評審論證,提出擬推薦名單。
(六)組織對接。組織技術供需雙方對接洽談,擬定揭榜協議。
(七)揭榜公示。市科技局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揭榜項目。
(八)項目立項?!敖野駫鞄洝表椖抗緹o異議的由技術供需雙方正式簽訂揭榜協議(或技術合同等),并與市科技局簽訂任務書。由市科技局、財政局下達立項文件,撥付項目資金。
(九)實施管理?!敖野駫鞄洝表椖恳罁逗艉秃铺厥锌萍加媱濏椖抗芾磙k法》,進行過程管理及驗收。
(十)績效評估。對通過驗收的項目進行科技成果績效評價,并對項目持續跟蹤,開展產業化綜合績效評估,作為以后年度支持項目參考依據。
第十條“揭榜掛帥”項目研發資金保障以技術需求方提供,市財政科技資金予以適當補助,技術供需雙方按照揭榜協議落實,原則上揭榜協議金額不少于項目研發總投入的50%。
第十一條“揭榜掛帥”項目財政科技資金資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研發總投入的50%,單個項目最高補助原則上不超過1000萬元,特別重大的“揭榜掛帥”項目可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確定資助額度。
第十二條市科技局核實項目研發總投入和揭榜協議后,給予技術需求方財政科技資金支持。財政補助資金待技術需求方與市科技局簽署項目任務書后,一次性撥付給項目技術需求方。
第十三條財政補助資金可用于關鍵技術研發、中間試驗、新產品開發、推廣風險補償、技術標準制定等方面。
第十四條市科技局負責“揭榜掛帥”項目的管理工作,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加強項目管理,及時組織驗收或綜合績效評價。
第十五條“揭榜掛帥”項目所涉及的技術供需雙方均無嚴重失信行為。技術供需雙方應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揭榜協議(技術合同)和任務書中約定知識產權的歸屬和利益分配,避免產生糾紛。
第十六條“揭榜掛帥”技術攻關類項目實施周期原則上不超過三年,成果轉化類項目原則上不超過二年。在實施項目過程中,因不可抗力導致任務無法按期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須由技術供需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經市科技局審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實施或終止項目。項目終止實施的,經專項審計后,收回已撥付的剩余財政科技資金。
第十七條對弄虛作假或故意串通騙取市財政科技資金的行為,有關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嚴肅查處。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來源:呼和浩特市科學技術局